深圳遗产律师logo

深圳遗产继承律师网
吴传枝律师:139-2844-3618

首席律师

深圳遗产律师

联系律师

    深圳吴传枝律师

    咨询手机:139-2844-3618
    律师微信:微信号即手机号
    执业机构: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楼下地铁站:岗厦北站)。

深圳罗湖区一村长去世后引发私生子争遗产案

时间:2019-05-16 15:30:56

  深圳罗湖区清水河村原村长梁瑞宏去世后,留下十处房产,因离世突然未立下任何遗嘱。为让11岁的私生子梁晓辉(化名)继承相应遗产,母亲苟玉香(上图,陈文笔摄)与梁瑞宏的家人在谈判未果后,诉诸公堂。法院曾三次开庭,却因评估费被中止审理……

  孩子出生后才知当了小三

  在草莆吓围村的一栋农民房里,37岁的苟玉香告诉记者,1997年,她从四川老家来到深圳泥岗村一家餐馆做服务员,当时48岁的梁瑞宏任清水河村村长,由于应酬比较多,经常光顾她所在的餐厅。经过几次见面了解后,梁瑞宏开始追求苟玉香。

  “当时他告诉我他已经离婚,我也想在深圳有一个人照顾,就答应了他。”2000年,两人的孩子梁晓辉出生,苟玉香辞去工作,一心在家带孩子。然而,当孩子1岁半时,苟玉香得知,梁瑞宏依然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有妻子并且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我当时很生气,但也没有办法,我哪有能力独立抚养孩子呢?”

  苟玉香说,直到梁瑞宏去世前,她和其家人都不太有来往。每月梁瑞宏会给苟玉香3000元的伙食费,其他包括水电费,孩子读书、学武的费用也都由梁瑞宏来承担。

  争产案因评估费中止审理

  梁瑞宏的后事办完后,苟玉香曾找过梁瑞宏的儿子梁荣辉等人,就遗产问题进行商量。“只希望能让晓辉读书,给他一个地方住就行,梁瑞宏之前曾答应我们,给我们娘俩30多万,两处房产,我的要求也就是这个。”

  就这样,一场历时八个月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在罗湖区法院进行审理。律师王金龙告诉记者,在法律上私生子是有权继承遗产的。在今年4月6日、8月18日、9月6日,罗湖区法院分三次进行审理,然而最终因当事人交不起财产评估费,法官宣布案件中止审理。

  苟玉香告诉记者,由于这么多年来没有存款,第一次开庭因交不起2600多元诉讼费,她在老家开了一份贫困证明得以缓缴。“第二次开庭后,我通过调查得知,梁瑞宏本人共有十处房产,其中只有一处是有产权证的,而这一处就是一栋六层建筑,其余的都是村民自建房。在第三次开庭时,我们将调查结果递交给法官时,法官称所有房屋均要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得出总价后,由原告按评估总价交纳诉讼费后,法庭才会审理。”

  村长家若得分红可达810万

  在王金龙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一份梁瑞宏的财产明细,除十处房产之外,梁瑞宏在清水河实业股份合作公司的合作分配股为老股24股,在全村的股东中是最大的一家,另外还有一处在西丽的5万平方米的集体建设用地,如果按照评估后分配,梁瑞宏和妻子可得分红近810万元。

  在梁瑞宏的个人存款账户上,记者看到,从2010年11月17日开始,账户上近11万元的存款,分11次在短时间内被转走,最后所剩只有100多元。

  记者曾多次致电梁荣辉和其妻子,但对方均未接听。随后记者发短信表达采访意愿,截至记者截稿时,也未有回音。

  律师说法

  不评估也可继续审理

  王金龙表示,本案“仅仅是评估费就要好几万,按照这个比例诉讼费也要达到近10万元,当事人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

  不进行评估有没有其他的解决方式?王金龙说,事实上,并不是说不进行评估,就无法进行本案审理,因为按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只是要求继承被继承人留下遗产的“法定份额”,而并不是一定要折合成现金;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按照该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就确定的继承人的人数,确定他们对这些固定资产的份额,让他们按份共有就行了。

  法律相关知识:

  提起遗产继承诉讼,确定法院管辖很重要。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

  1.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而其财产有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2.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3.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