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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亿万遗产案昨二审开庭:继子诉继母婚姻无效

时间:2019-05-16 15:28:10

  亿万遗产案经本报26日报道后(见6月26日珠三角版《校董离世留亿元家产叔嫂争夺掀多宗疑案》),引起了诸多关注。其中,最引起争议的,当属子女起诉撤销亡父与继母的结婚证一案,昨日,该案在河源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

  张真(化名)保存了5年的结婚证是否有效?随着庭审的进行,这一奇案的脉络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焦点一:

  能否起诉父亲结婚证无效

  昨天9点15分,河源市中级法院第七审判庭,审判长宣布庭审正式开始。事件引来众多媒体记者在庭旁听。

  在核实了三方当事人身份后,法官当庭归纳了该案二审的两个争议焦点:一是诉请法院撤销父母的结婚证,子女作为起诉的主体是否适合;二是本案涉及的结婚证是否合法有效。

  庭审一开始,双方就围绕死者黄忠(化名)的子女能否作为原告,起诉要求撤销父亲与继母的结婚证展开辩论。上诉人张真的代理人、广东东江勤诚律师事务所黄滔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仅限于婚姻当事人,其他人均无权提起这样的诉求,因此对一审原告、被上诉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提出质疑。

  一审原告、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则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因此,一审原告有起诉撤销父母结婚证的资格。

  焦点二:

  结婚证是否本人到场办理?

  “这两本真实有效、盖有政府印章的结婚证就是证明黄忠与张真合法婚姻关系最有力的证据!”上诉人张真的代理律师表示,张真向法庭提交了两本真实的结婚证,还提交了载明黄忠与张真是夫妻,并育有两小孩的户口本。

  对于黄忠与张真结婚证的办理和撤销的经过,青州镇政府的代理人做了这样的解释:2008年9月,黄忠委托其亲戚赖某到青州镇政府办理结婚证,由于结婚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但考虑到黄忠对家乡发展有贡献,有关经办人员便同意了。2009年8月,镇政府经过自查,发现该结婚证不符合法定程序,便作出了撤销决定,由于联系不上黄忠和张真本人,他们便把撤销决定书交给了赖某。

  法院将择日宣判。

  法律相关知识:

    遗产继承诉讼状

  原告:X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被告:XX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被告:XX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诉讼请求:

  一、 请求判决原告和两被告共同继承被继承人XXX遗产(总价约110万元)。

  二、 请求判决被继承人XXX遗产的三分之一归原告继承所有。(包括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6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9产权,其他遗产价值7万元)。

  三、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XXX于1964年12月4日出生,于2008年1月19日因病死亡。原告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原告丈夫XXX于2004年12月8日死亡)。被告XX某是被继承人的妻子XXX某是被继承人的女儿。

  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遗产为: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2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3产权,现金以及其他遗产共约20万元。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全部由被告XX某占有,原告曾多次和被告协商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事项,但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原告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特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谢谢!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