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09 11:50:13
变更抚养权条件: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5)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6)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